北京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北京市2018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18年秋季第三次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判定组织工作,根据《职业资格法规》、《天津市全面落实〔〈职业资格法规〉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开展中小幼儿园和幼稚园职业资格笔试改革试点工作的辅导意见建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印发〈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笔试暂行明确规定〉、〈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定期注册登记暂行明确规定〉的通知》(教员〔2013〕9号)有关明确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表所示:
一、职业资格判定条件
(一)提出申请对象
1.我市户口社会相关人员(含在职、待业相关人员);
2.所持我市有效期限内居住证的省外户口相关人员;
3.我市四年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理工学院生、三年制大三学生、大三博士生;
4.我市户口就读于省外的四年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理工学院生、三年制大三学生、大三博士生。
(二)应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员法》明确规定的义务,严格遵守教员职业道德。
(三)应具有《教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开展中小幼儿园和幼稚园职业资格笔试改革试点工作的辅导意见建议》明确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表所示:
1.获得幼稚园职业资格,应具有幼儿师范理工学院毕业或其理工学院专科;
2.获得小学职业资格,应具有中等师范理工学院毕业或其理工学院专科;
3.获得初级中学职业资格,应具有东北理工学院专科幼儿园或是其他理工学院专科理工学院毕业或其理工学院专科;
4.获得高级中学职业资格,应具有东北理工学院院校专科或是其他理工学院理工学院理工学院毕业或其理工学院专科;
5.获得普通高中幼儿园职业资格,应具有东北理工学院院校专科或是其他理工学院理工学院理工学院毕业或其理工学院专科;
6.获得普通高中幼儿园实习辅导职业资格,应具有普通高中幼儿园理工学院毕业或理工学院专科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内专精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内工人技术级别。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组织工作委员会颁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级别标准》二级甲等及以内标准。
(五)应通过国家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笔试,笔试、面试均符合要求,所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笔试中心颁授的《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通过考核断定》,且在有效期限内。
(六)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组织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职业资格判定机构选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符合要求。
二、组织工作精心安排
(一)立案高中、中职职业资格组织工作精心安排
1.NII天数:6月19日至25日(周二至周一),每晚7:00—24:00。
NII出口处优先选择说明:
(1)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笔试中心颁授的 “中小幼儿园和幼稚园职业资格通过考核断定”(或笔试通过且已经能查阅到“通过考核断定”序号)的提出申请者,请点选

。
(2)四年制英语专精理工学院生提出申请直接判定与学以致用专精相同教书学科专业的提出申请者,请点选

。
NII时证实点应优先选择“天津市职业资格判定事务中心秋季第三次判定报名者证实点”;
2018年已经填写过注册登记信息的提出申请者不需要重新注册登记,可用之前注册登记的账号登入后修改报名者证实点顺利完成报名者。
2.立案天数:6月27日至30日(周三至周日)每晚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立案地点:天津市党务服务站,地址:天津市朝阳区二环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4.立案形式:采用提出申请者“网路上报名者—网路上挂号立案—当晚递交材料”的形式。
5.登入网路上挂号控制系统形式及小常识
(1)登入形式:
使用电脑登入http://yuyue.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天津市职业资格”。
(2)小常识:
①挂号控制系统开放天数:6月20日至30日(周四至周日);
②自提出申请者顺利完成网路上报名者24小时后可以登入挂号控制系统进行网路上挂号;
③提出申请者凭控制系统发送的挂号信息(手机短信)在挂号全天内进行立案;因未在网路上挂号或未按挂号全天到达立案当晚递交材料导致无法顺利完成当晚立案,其责任由提出申请者自行承担。
6.发放《职业职业资格申领原件》
当晚立案审核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者应申领《职业职业资格申领原件》,并按照原件选定天数到天津市党务服务站(天津市朝阳区二环北路1号)申领《职业职业资格》和一份《职业资格判定提出申请表》。
(二)立案初中及以下职业资格组织工作精心安排
1.NII天数:6月19日至25日(周二至周一),每晚7:00—24:00。
NII出口处优先选择说明:
(1)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笔试中心颁授的 “中小幼儿园和幼稚园职业资格通过考核断定”(或笔试通过且已经能查阅到 “通过考核断定” 序号)的提出申请者,请点选

。
(2)四年制英语专精理工学院生提出申请直接判定与学以致用专精相同教书学科专业的提出申请者,请点选

。
2018年已经填写过注册登记信息的提出申请者不需要重新注册登记,可用之前注册登记的账号登入后修改报名者证实点顺利完成报名者。
2.立案天数:6月27日至30日(周三至周日),具体天数请咨询各区级判定机构(详见《附件一:天津市各区职业资格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形式》)。
3.立案地点:提出申请者户口或人事关系在北京的,可在户口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区职业资格判定机构递交相应材料;提出申请者户口或人事关系都不在北京,所持天津市居住证的,可在其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址”所在区职业资格判定机构递交相应材料。具体立案地点请咨询各区级判定机构(详见《附件一:天津市各区职业资格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形式》)。
4.发放申领职业职业资格相关通知或原件
具体样式由各区级判定机构自行明确规定。
(三)提出申请职业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二:提出申请职业资格流程图》
(四)其他小常识
网路上报名者为预报名者,所有报名者信息以提出申请者在当晚证实时提供的真实断定材料为准,在各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顺利完成提出申请。
三、当晚立案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下述8项材料如何准备请参看《附件三:天津市职业资格判定材料准备须知》
(一)身份证
包括提出申请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申请者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提出申请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二)照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NII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职业资格判定提出申请表》和《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
1.《职业资格判定提出申请表》
登入“中国职业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顺利完成NII后可下载《职业资格判定提出申请表》,需用A3或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
登入“中国职业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出具单位(部门)及加盖公章要求:
1.提出申请者户口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1)人事档案关系在有存档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属党委出具,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属党委公章;
(2)人事档案关系不在上述第(1)项的单位或企业的,《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组织工作单位出具,除加盖组织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北京地区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站)的人事存档专用章(已理工学院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幼儿园的专科生或博士生,表中第7、8、9项由幼儿园理工学院生就业辅导中心加盖公章)
(3)没有组织工作单位的,《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出具,除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北京地区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站)的人事存档专用章(已理工学院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幼儿园的专科生或博士生,表中第7、8、9项由幼儿园理工学院生就业辅导中心加盖公章)。
2.提出申请者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在北京,所持天津市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1)有组织工作单位的,《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组织工作单位出具,除加盖组织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站)的人事存档专用章;
(2)没有组织工作单位的,《提出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出具,除加盖居住证颁授机构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站)的人事存档专用章。
3.在我市理工学院就读的在校生
(1)四年制普通高校中职理工学院生、三年制大三学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或二级学院党总支出具并加盖公章;无二级学院的由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系加盖公章无效)。
(2)四年制普通高校大三博士生,由就读幼儿园博士生院(部)、二级学院党总支或其他博士生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我市户口、外省就读的在校生
我市户口、外省就读的四年制普通高校中职理工学院生、三年制大三学生和大三博士生出具部门和盖章要求同第3项。
(四)学历断定
提供与提出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以下情形的,另需提供相应的断定:
1.大中专、专科中职理工学院生提出申请判定职业资格,另需提供幼儿园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中职生理工学院毕业断定(或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判定机构立案通过后,在申领职业职业资格时须提供相应的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原件。
2.军队院校学历,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理工学院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其余另需提供全国高等幼儿园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辅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幼儿园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辅导中心认证处,地址:天津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联系电话:010-61139123)。
3.所持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理工学院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登记备案表》。
4.所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幼儿园理工学院毕业证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站认证,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站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站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控制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5.所持国外高等幼儿园理工学院毕业证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站认证,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站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控制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五)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通过考核断定
登入“中国教育笔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通过考核断定》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天津市2018年上半年国考面试成绩将于6月12日提前公布,届时参加本次面试的提出申请者可登入“中小幼儿园职业资格笔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成绩,面试符合要求者可下载打印通过考核断定。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级别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组织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级别标准》二级甲等以内标准。具体精心安排请查阅天津市语言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beijing-language.bjedu.gov.cn/)。
(七)职业资格判定体检表
提出申请者持本人一寸照片到选定医院,自费挂号进行职业资格体检,体检信息详见《附件四:天津市职业资格选定医院名单及体检标准》。
职业资格判定体检表有效期限为半年。2017年12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第三次提出申请判定时无效,提出申请者需重新体检;
(八)天津市居住证
户口或人事关系在北京的提出申请者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口或人事关系均不在北京、所持天津市公安部门制发的《天津市居住证》的提出申请者,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市职业资格判定事务中心
2018年6月13日
附件一:天津市各区职业资格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形式附件二:提出申请职业资格流程图

附件三:天津市职业资格判定材料准备须知.docx

5af8324cf2cc91fa73154f2a6665139f.pdf (565.96 KB)
附件四:天津市职业资格判定体格检查选定医院名单及体检标准.docx

15b7d246b0478716da80ee676b04273f.pdf (218.53 KB)
附件五:师范教育类专精师范生断定.docx

3b473176f7ff25e1cafe63afb53892da.pdf (157.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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